普陀区桃浦镇武装部
宋海明(部长)
章明(副部长)
甘文建(干事)
地址:武威路789号,桃浦镇镇政府
电话:62505623
一、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
三、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四、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
五、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六、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七、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八、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它事项。
综治办相关章程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
民政办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决定
《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列》
民间纠纷的受理及调处
法律咨询服务
桃浦镇信访工作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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