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社会主义学院桃浦分院
桃浦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宣传科职责  
一、 根据镇党委和区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组织实施、协调交流、检查总结、确保工作落实,并及时向镇党委和区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度情况。
二、 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镇党委、政府各阶段的中心工作;树桃浦形象,扬桃浦风采,凝聚振奋桃浦人心。
三、 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做到严密组织、精心安排、规范制度、学教结合、注重实效。做好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内容安排、考勤记录、资料采集等工作。
四、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研讨,研究新时期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我其特点和规律,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建立新机制、创造新经验。
五、 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以提高市民素质、提高全镇文明程度为重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指导、帮助、协调和服务工作,提高不断创建质量,提高创建水平。
六、 精心组织、筹建《新桃浦报》的编排、采稿和发行工作,充分发挥《新桃浦报》的宣传效应,扩大其影响。
七、 认真做好党的统战工作,建立完善的统战网络,组织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积极为统战对象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各界统战人士的作用,为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宣传科长  
1. 在镇党委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计划。
2. 主持科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宣传、文明、统战工作会议。
3. 研究制定本科各阶段工作任务,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管理工作
4. 具体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宣传思想工作,搞好与其他科室的协调与沟通工作。
5. 负责组织《新桃浦报》编排、采稿及发行工作。
宣传、统战干部职责  
1. 在科长领导下,做好全镇的宣传思想和统战工作。
2. 负责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资料采集、考勤登记和记录存档工作。
3. 具体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宣传思想工作。
4. 负责全镇的童装那工作,建立完善统战网络,组织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政策,充分发挥各界统战人士的作用。
精神文明干部、商会秘书长职责  
1. 在科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配合科长做好精神文明和镇商会工作
2. 负责全镇各级文明单位、村、小区的申报、指导和检查工作。负责创建市级文明镇的申报、指导和验收工作。
3. 具体负责镇商会的日常工作,检查和指导镇商分会开展活动情况。
4. 做好科务会的会议记录、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普陀区基督教桃浦堂基本情况的汇报  
镇社区统战工作情况  
一年健康教育宣传安排  

返 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