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联合会,是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妇联的指导下,由各界妇女自愿组合的妇女群众组织。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发挥组织优势,充分运用社区资源,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发挥妇女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青少年保护条例》、《妇女规划》、《儿童规划》,教育引导妇女增强“四自”精神,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妇女联合会执委、妇代委员、妇女代表等人员的作用,努力为妇女群众服务,积极向党和政府反映小区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3、组织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积极引导妇女立足岗位,为两个文明建设建功立业。加强与各类新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中妇女群体的联系,指导“两新”组织成立妇女组织,并开展工作。
4、以创评“五好文明家庭”为载体,加强家庭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小区“妇女之家”活动阵地,积极开展家庭美德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进度的生活方式,提高家庭文明程度,推动文明小区建设。
5、加强妇女联合会自身建设。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妇女联合会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定期研究妇女工作,广泛听取妇女群众意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努力探索妇女联合会的工作模式。
 
 
   
关于1999--2000年度桃浦镇“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的意见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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