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费包干服务内容

一、 服务内容
1. 征地费包干:在征地土地报批前组织建设单位拟定工地补偿安置方案,签订用地初步协议,待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用地后,签订正式协议,具体办理安置补偿工作。
2. 土地费管理:受理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核定登记;核实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农村集体土地面积;确定土地使用费费额及缴费人;收缴土地使用费。

二、 办事程序
(一) 征地费包干
1. 程序

《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区政府在征地所涉及范围进行征地批准文件公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到公告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诊断补偿登记→区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区政府批准经公告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区建设用地事务所与被征地单位签订《征地土地协议书》→区建设用地事务所与建设单位签订《征地费包干协议书》

2. 需提交资料
(1) 经批准的用地批文及附图(复印件);
(2) 已缴纳的国家费税的单据(复印件);
(3) 征地费包干申请表

3. 办理时限
(1) 收到批文十天内进行征地批准文件公告;
(2) 十五天内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征地补偿登记;
(3) 四十五天内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4) 七天内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 十天内分别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单位签订《征地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征地费包干协议书》。

4. 收费标准
(1) 征地费包干管理费:征地补偿费的2%~3%;
(2) 不可预见费:征地补偿费2%。

(二) 土地费管理
1. 程序
受理→核算→审批
2. 需提供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用地核定登记表;
(2) 合同及批复;
(3) 营业执照;
(4) 有关房屋、土地权属证件;
(5) 划分用地范围的地形图;
(6) 外商投资企业租赁房屋、场地的租赁合同并明确土地使用费的缴纳方,可以免以上(4)-(5)的资料;
(7) 属“两类”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的,需提供确认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3.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十五天内办妥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普陀区集体土地

使用费标准(元/平方米.年)

 费额            土地等级

五年级

(元/平方米.年)

土地性质(类别)
一、商业、金融、旅馆、综合、办公娱乐
45
二、居住
38
三、工业、仓储、交通 一般企业
25
先进技术、产品出口企业
7
四、教育、科技、卫生
14
五、种植、养植 一般企业
6
先进技术、产品出口企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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