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支内”对象
1. 范围:原为上海单位职工,后由组织安排支援内地建设,现已退休回沪定居,并报入本市常住户口的支内回沪定居退休职工。
2. 申报提供材料。
① 申请。本人提供书面申请书。
② 二证明。即原上海工作单位开具的支内证明,公安部门开具的支内时迁出上海的户籍证明。
③ 三证及三证复印件:即户口簿、身份证、退休证。
3. 做好材料核实工作。
一核实户口是否已报入桃浦派出所或白丽派出所。
二核实是否属组织安排支内、支内时户籍是否由上海迁出的情况。
三核实退休单位、退休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支内时间、退休工资发放单位及金额等退休职工的基本情况。
4. 填表登记。发支内退休回沪定居职工登记表。
5. 材料归档。登记表、申请书、二证明、三证复印件材料等归档。
注:①符合“支内回沪定居退休职工”条件的有干部退休证的对象,操作方法同“支内职工”。
②携带“转移证明”的对象,归档材料要求与新办的相同。
6. 类别:“支内职工”1——(1);“支内干部”1——(2)。
(二) “支疆对象”
1. 范围:原为上海户籍由本市动员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加建设,现已退休回沪定居,并报入本市常住户口的支疆回沪定居退休职工。
2. 申报提供材料。
① 申请,本人提供书面申请书。
② 证明。公安部门开具的支疆时迁出上海赴新疆的户籍证明。
③ 三证及三证复印件:即户口簿、身份证、退休证。
3. 做好材料核实工作。
一核实户口是否已报入桃浦派出所或白丽派出所。
二核实支疆时是否原为上海户籍。
三核实退休单位、退休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支疆时间、退休工资发放单位(是否在新疆)及金额等退休职工的基本情况。
4. 填表登记:发支内退休回沪定居职工登记表。
5. 材料归档。登记表、申请书、证明材料、三证复印件等归档。
注:①符合“支疆职工”条件的有干部退休证的对象,操作方法同“支疆职工”。
②携带“转移证明”的对象归档材料要求与新办的相同。
6. 类别:“支疆职工”2——(1);“支疆干部”2——(2)。
(三)“异地安置”干部对象
1. 范围:外地干部,现退休来沪定居并报入上海户籍,退休金仍由外地原工作单位发放的人员。
2. 申报提供材料。
① 申请,本人提供书面申请书。
② 证明,能证明干部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
③ 三证及三证复印件:即户口簿、身份证、退休证。
3. 做好材料核实工作。
一核实户口是否已报入桃浦派出所或白丽派出所。
二核实干部身份职务等有关情况的认定。
三核实退(离)休单位、退休时间、参加工作时间、退休工资发放单位及金额等退(离)休干部的基本情况。
4. 填表登记。发支内退休回沪定居职工登记表。
5. 材料归档。登记表、申请书、证明材料、三证复印件等归档。
注:携带“转移证明”的对象,归档材料与新办的相同。
6. 类别:“离休干部”3——(1);“退休干部”3——(2)。
(四) “三种”对象
范围:1. 80岁以上者,指满80周岁的
2. 患重病者,一般为癌症等不治之症,凭医疗机构有关证明材料核实。
3. 月退休金低于200元者(不包括200元)凭有关证明材料。
(五) “支疆工资补差”对象
1. 范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休、退职回沪定居的人员。
2. 补助标准:按414元/月标准,扣除支疆补助50元后低于364元者予以补差,补差最高不超过50元。
3. 申请:提供上海银行工资领取卡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退休工资证明材料。
(六) “支疆离职”对象
1. 范围:自二OO一年十二月一日起,享受养老、医疗补助金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海籍,自动离岗返沪定居人员纳入本市支内退休回沪定居人员困难补助范围。
2. 申请:由劳动局审批,再转总工会,由工会系统发放,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元。
(七) “支内”对象节日补助
1. 范围:从二OO二年一月一日起支内退休回沪定居等人员(除新疆兵团外)。
2. 标准:增加春节、国庆节两次节日补助,每次每人补助60元。
(八) 下列情况不属补助范围。
1. 凡从长江农场、海丰农场、崇明等郊县农场退休的(不论他们到农场之前再何单位工作或由上海到新疆再到农场的)不享受支内补助。
2. 执行上海政策的地区或单位,其退休对象不享受支内补助,如在南京梅山钢铁企业退休的人员。
3. 原为支内等职工退休前(或后)将退休工资关系转为上海地区或上海单位的不再享受支内补助。
4. 倒流人员一律不享受补助。
5. 经亲朋好友介绍或自谋职业或随丈夫(妻子)内迁或由学校毕业到内地工作现已退休回沪定居职工,因非上海企业组织安排支内,不享受支内补助。
6. 夫妻双方,一方为上海支内或支疆对象,另一方为外省市在内地或去疆工作,现退休回沪定居的,上海一方可享受补助,外省市一方不可享受补助。
7. 外省市职工退休后回到上海定居,包括由外省市到新疆兵团现已回沪退休定居的职工,不享受支内(支疆)补助。
8. 从农村(包括回乡工人)到外地企业,现已回沪退休定居的职工不享受支内补助。
9. “支疆补差”中补助范围的掌握:
① 包括假退休的单不包括倒流的;
② 从上海到新疆兵团后到第三省退休的,可作支内补助单不可补差;
③ 从上海到新疆兵团退休后到第三省再回上海的可补差;
④ 从上海到第三省后到新疆兵团退休的可补助何补差;
⑤ 从新疆兵团安置到海丰农场、崇明等郊县农场退休的,不可补助何补差,他们统一由农工商解决;
⑥ 从上海到新疆兵团后到新疆企业(兵团外)退休的,不可补差;
⑦ 享受“369”待遇不可补差,可列入“支疆离职”补助范围。
(九) 操作程序:
1. 申办:申请人申请 小区联合工会(村、园区工会)受理、初审 镇工会审核(材料归档) 保区总。
2. 转移:转出或注销 小区联合总会(村、园区工会)受理 镇工会开具转移证明或办理注销 转移证明何档案材料到小区联合工会(村、园区工会)
转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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