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家 征 地


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3、《上海市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4、《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5、征地批准文件及有关资料。

二、受理对象:属本镇范围内经政府批准的征地建设项目。

三、受理内容:

1、根据征地手续的要求,提供土地权属、土地地性质的有关资料,配合区规土局做好各村、队的征地征询工作。
2、配合主管部门按照土地批文的红线范围,进行地上地下物的补偿丈量。
3、配合主管部门完成大包干协议的签订和协调征地单位与村、队之间的关系。
4、根据结算资产,按镇、村、队原投资比例分流,按拆迁进度下拨费用。

受理部门:桃浦镇规划土地所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受理地点:武威路789号桃浦镇政府三楼305室
联系电话:62500646
联 系 人:魏增荣



·城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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