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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本镇范围内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
二、工作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绳,对于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三、调处程序:
1、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对纠纷事实进行必要的调查。
2、根据需要邀请有关单位和群众参加。
3、处理时,先行调解,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4、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5、调解不成的,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处理决定。
四、调处时限:
一般民间纠纷,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处理终结,特别复杂疑难的,可延长一个月。
五、受理部门:
桃浦镇司法科(绿杨路225号二楼202室)
六、接待时间:每周一至五 上午8:30-11:00 下午1:30-5:00
七、电 话:66263973

·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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