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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内容:
1、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抚恤金(补助)的管理。
2、革命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的发放。
二、办事程序:
1、发放优待金的范围及程序:
审核当年应征入伍、当年退伍变动情况,负责上海市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情况其本信息的采集,负责优待金的发放工作。
2、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定期抚恤金(定期补助)的范围及程序:
政策咨询→登记立户,建立卡片、档案→审核→对身份明确,符合规定者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按月发给定期抚恤金。
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3、革命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的发放程序:
接受政策咨询→凭民政部制发的革命伤残人员证件登记→建立卡片→发给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
办理时限:自登记之日起,凡符合条件者当日建卡,按期发给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
经 办 人:金雪娣 联系电话:62505628
联系地址:武威路789号桃浦镇政府东四楼412室社保科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社会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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