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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凡具有本镇城镇户口,年满16-50周岁,已享受重残无业人员(50周岁者申办养老补助金必须缴满5年方可享受)。
二、办理程序:
1、监护人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上签字;
2、居(村)委会调查填写《上海市重残无业养老补助审批表》;
3、镇残联核实,提出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报区残联;
4、区残联建立养老补助缴费卡,核发缴费证;
5、个人每月按时缴费至镇社保中心;
6、到期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市、区残联审批,凭卡领取养老补助金。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一寸近照三张;
3、缴费证。
受理部门:桃浦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地 点:绿杨路255号
经 办 人:刘晓晔
联系电话:66265641

·社会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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