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登记须知及程序
一、服务对象
凡具有本镇常住户口;身体健康;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要求就业的失业人员。年龄:女性16-50周岁,男性16-60周岁。

二、服务内容及程序
1、符合上述年龄范围,要求就业的失业人员,到本镇劳动服务所申请登记,并由本人填写《社会劳动力登记表》及《失业登记表》。
2、学校毕业或中途退学的大中专、技校、学生须待学生档案转到本镇后,持户口簿及二张一寸报名照登记办理《劳动手册》。初、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职前培训,凭结业证书、户口簿及二张一寸报名照登记办理《劳动手册》。
3、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制的工人,被企业辞退、除名及辞职人员,待区职业介绍所办理完退工手续后,凭原单位退工通知单、户口簿及《劳动手册》(未办理手册的带二张一寸照片)进行失业登记。
4、"两劳"释放人员,凭释放、解教证明户口簿给予登记。


经 办 人:李欧 赵晓波 联系电话:66268015
地 址:绿杨路225号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注:周五下午1:30至4:00




·社会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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